重庆外语外事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
重庆外语外事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
为规范招生工作,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重庆外语外事学院章程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,结合重庆外语外事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一、学校基本情况
重庆外语外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。学校拥有渝北和綦江两个校区,分别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龙石路18号和綦江区文龙街道学府路1号。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,可获得重庆外语外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;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,将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。
二、组织机构
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下设办公室,挂靠招生就业处,具体负责实施招生工作。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,监督电话:(023)88790729。学校坚决制止和打击各种非法招生中介诈骗行为,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招生。学校简介、专业介绍、招生生源计划和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详见学校官方网站及2025年招生简章,有关招生录取等问题可咨询招生就业处,咨询电话:(023)88791222 | 88791333 | 67138899 | 67138000。
三、报考要求
1. 体检要求:学校执行教育部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规定,对于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中“患有部分疾病者,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”和“患有部分疾病者不宜就读的专业”的考生,慎重报考相关专业。
2.外语语种要求:报考英语、翻译、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,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。
四、录取原则
1.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,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规定,贯彻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的原则,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、择优进行录取。
2.根据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当地的生源情况,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,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,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%以内。
3.对实行“平行志愿”的录取批次,普通类考生录取专业按投档分数优先原则,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投档分数相同时,按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,没有明确同分排序规则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,则依次比较语文、外语、数学单科成绩。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,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。
4.艺术学类各专业录取,重庆市采取文化成绩、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,按照综合成绩(综合成绩=高考文化成绩/750*300*50%+专业统考成绩*50%,成绩保留两位小数)从高到低录取,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参照考生专业成绩、文化成绩总分、语文、外语成绩排序录取。
5.重庆市外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当地招考部门规定执行。
6.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,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级差分。
7.对符合国家及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,学校予以认可。
8.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,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%,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。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,学校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经审核同意后执行。
五、奖学金、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
奖学金设置有:国家奖学金(10000元/生/年)、国家励志奖学金(6000元/生/年)、校长奖学金(10000 元/生/年)、致远奖学金(2000 元/生/年)、筑梦奖学金(4000元/生/年)以及国际人才培养项目奖学金(5000-30000元/生);此外,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:国家助学金(2900-4900元/生/年)、生源地助学贷款(每生每年最高可享受 20000 元/生/年);特别困难学生,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和通过“绿色通道”入学;烈士子女、孤儿、学生本人以及父母身患重大疾病,难以维持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的考生可申请学费减免。同时学校还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。
六、收费及退费标准
2025年新生收费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。
普通本科:
英语、翻译、俄语、法语、德语、西班牙语、意大利语、日语、朝鲜语、阿拉伯语、商务英语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国际商务、财务会计教育、文化产业管理、新闻传播学类(新闻学、广告学、传播学、网络与新媒体、国际新闻与传播)、中国语言文学类(汉语言文学、汉语国际教育)、小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5000元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软件工程、工程管理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6000元。
2025年新专业数字经济、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学费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,在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招生计划及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,后续如有调整,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新规定标准执行。
艺术本科:
美术学类(美术学、绘画)、设计学类(服装与服饰设计、环境设计、视觉传达设计、产品设计)、数字媒体艺术、音乐学、音乐表演、舞蹈表演、播音与主持艺术、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8000元。
住宿费:
渝北校区:6人间3500元/年/生。
綦江校区:6人间3500元/年/生,4人间4600-4800元/年/生。
退 费:按渝价〔2005〕487号规定执行。
七、入读校区
2025级新生入读綦江校区的学院有:英语学院、西方语学院、东方语学院、国际商贸与管理学院、国际汉语教育学院。
2025级新生入读渝北校区的学院有: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、国际传媒学院、艺术学院、音乐学院。
八、入学及复查
按照教育部规定,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。新生入学3个月内,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其进行复查,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,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在校期间,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,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九、附则
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如遇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,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。